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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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特别合作试验区(肇庆)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科政字〔2021〕7号)要求,按照企业自愿原则,我局开展了2025年第一批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对企业没把握、难判断的存疑项目进行技术鉴定,现将鉴定结果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肇庆市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结果汇总表(第一批)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