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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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及国内高端人才认定申报受理工作定于2024年7月8日起正式启动,欢迎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际顶尖人才。

  1.适用对象。

  在本区全职工作或者柔性引进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含外籍院士)、部分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2.奖励标准。

  (1)住房资助。

  ①全职工作的人才可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②柔性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可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

  (2)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全职工作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柔性引进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二)国内高端人才。

  1.适用对象。

  符合《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国内高端人才资格认定的积分方案》有关规定,且基础积分达到60分以上。

  2.奖励标准。

  政策待遇与实际得分高低相关,当待遇系数(待遇系数=实际得分/150分,下同)达到0.6以上时,待遇额度计算方法为:待遇额度=待遇标准×待遇系数。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1)免租人才住房。

  ①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50平方米,公共服务人才和技能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住房最高100平方米,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②柔性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

  (2)业绩奖励。最高可按奖励年度人才工资薪金(劳动报酬)6%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其中:

  ①全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30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00万元;

  ②柔性引进的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创新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150万元,公共服务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奖励总额最高标准为50万元。

  (3)子女入学支持。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学位;选择入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省市转任条件的(其中柔性引进人才的配偶要求属我区紧缺人才),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协助其就业。

         当待遇系数不足0.6时,不享受以上政策待遇,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入住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免租3年,或参照企业“三高”人才标准享受其他待遇。

  二、项目说明

  (一)受理时间。

  自申报之日起,常年接受申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方式。

  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cqwzzbrck@gz.gov.cn。

  (三)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四)其他事项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奖励服务保障办法》(穗增组通〔2023〕44号)规定, 同一时间每名人才只能选择申报本办法中的一类人才,不可同时申报多类人才。

  三、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32829619、32829783。


  附件1:2024年国际顶尖人才认定申报指南.zip

  附件2 :2024年国内高端人才认定申报指南.zip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