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省商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阳江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现组织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进行报名,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

  二、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请在工作日咨询及提交报名材料)。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公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审核并择优遴选商家后,将活动商家推送至活动平台,同步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资格条件

  (一)取得营业执照、参与阳江市本次活动并有涉及下述相关产品类经营范围的企业:

  (一)智能家居产品。参考品类:智能防盗门(含智能门锁)、智能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中控屏、智能开关。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的,应不高于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参考品类:成品门窗及配件、瓷砖及石材、木质地板及板材、涂料、吊顶(含龙骨)、节能灯具、卫浴洁具、净水及洗涤设备(不含已通过家电板块补贴的净水器)、成品厨柜及其配件、排烟设备(不含已通过家电板块补贴的吸油烟机)、家具等。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的,应不高于20%。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每人累计最高补贴金额20000元。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产品。参考品类:扶手等支撑装置、手杖、轮椅/助行器、助听器、沐浴椅、坐便器、护理床、防压疮床垫、适老家具(例如换鞋凳、适老椅、辅助起坐垫或沙发等)、防走失装置、环境监控设备(例如红外探测器、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补贴标准可适度提高,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人累计最高补贴金额10000元。

  注:1.我市将结合本地实际,以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等五大类为主,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居民消费习惯和具体实施条件,自主确定上述三大板块产品具体品类(不限于上述参考品类)。活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补充完善。

  2.三大板块产品具体品类不能相互重叠,且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不得重复。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结合工作要求,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具备与活动审核平台对接的能力,按要求布设活动所需的统一收银设备。对于上线活动平台一定时间内无实际交易的企业,取消参与活动资格。

  (四)具备开具销售发票的能力。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内容应列明购买人姓名、购买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每项产品销售金额及总销售金额等内容。活动中所有销售的产品要留存发票备查。

  (五)要配合开展有关政府及第三方的审计工作。

  (六)具备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报名资料

  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阳江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二)阳江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商户承诺函(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为扫描件,须为盖章材料并汇总成PDF文件。

  (五)店铺内销售相关品类的照片(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联系电话:银联商务受理咨询工作人员:15920103497、13824953429、1368063301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662-3428866;市商务局:0662-3360013;市民政局:0662-336794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