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穗工信规字〔2021〕4号),广州供电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虚拟电厂用户指导手册》(见附件1)、《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使用说明(用户侧)》(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我市虚拟电厂建设的电力用户和负荷聚合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第四条执行。

  二、用户申请注册

  按照《广州市虚拟电厂实施细则》第六条执行。由广州供电局根据穗工信规字〔2021〕4号文组织用户、负荷聚合商申请。申请注册为每月开展一次,每月10日之前,用户、负荷聚合商在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https://219.137.11.67:8080/)(请使用广州范围内IP地址登录)完成登记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提交。具体参照《广州市虚拟电厂用户指导手册》执行。

  三、联系方式

  (一)广州供电局:020-87122336、95598。

  (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20-83510079。

  附件:

  1.广州市虚拟电厂用户指导手册.doc

  2.广州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使用说明(用户侧).doc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