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所属辖区选择对应的区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受理、审核单位,以免影响审查进度。

  二、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docx

  2.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docx

  3.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