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关于受理《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环保企业及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壮大发展环保产业,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南府〔2021〕66号)有关要求,2023年5月15日起,我局于“佛山扶持通”平台受理环保产业扶持和奖励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www.fsfczj.gov.cn),根据时间及项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需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线上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附件;
2.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审核申报项目,期间联系申报单位核实项目信息、补充相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
3.申报单位收到同意申报的通知后,打印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于2023年6月21日前提交到单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进行初审(预计5个工作日完成);
4.初审完成后,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终审;
5.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公示项目审核结果。
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科技产业股咨询(联系电话:86338750、86338751)。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表.doc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2023年5月15日
《佛山市南海区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南府〔2021〕66号)政策原文:
http://www.nanhai.gov.cn/fsnhsthjj/gkmlpt/content/4/4836/post_4836959.html#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