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政策的通知》(东科〔2021〕57号),现认定东莞市汽车线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6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东莞市高速高精度协作机器人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46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为规范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各单位请按照牌匾规格要求自行定做(详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研究开发能力,为我市科技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一批)认定名单.xls

      2.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牌匾定做样式.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叶婉雯;联系电话:228313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