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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石油价格补助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广东省农村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粤交运〔2021〕76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东莞市2020年度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明细予以公示。

一、补助对象

经核准,2020年1月至12月在我市按规定运营的巡游出租车。根据实际运营时间,燃油出租车1869.66辆(按实际运营月数/12个月折算)、新能源出租车18.75辆(按实际运营月数/12个月折算),涉及4家出租车运营企业,分别为东莞市翔运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华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京都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莞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东莞市华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运营燃料类出租车及新能源类出租车。

二、补助金额

(一)燃油出租车

2020年燃油出租车油价补助金额为2801.07万元,根据“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数据,2020年燃油出租车车辆总数1869.66辆,每辆补助标准14981.73元/年,1248.47元/月。

(二)新能源出租车

2020年新能源出租车油价补助金额为35.12万元,根据“广东省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平台”数据,2020年新能源出租车车辆总数18.75辆,每辆补助标准18727.16元/年,1560.6元/月。

具体补助对象、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2020年度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1日,如有疑问,请与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何国尧,电话:22002176;市财政局联系人:崔昕,电话:228311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