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支持5.0产业新空间项目入驻企业提前落户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鹤洲新区筹备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为积极服务5.0产业新空间建设,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遵循“边招商、边定制、边建设”思路,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帮助落户企业投入生产提速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服务措施:
一、5.0产业新空间建设工程主体已经基本完成,但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完成工程初验不存在重大质量整改,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落户企业可提前进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落户企业提前进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前,园区开发建设单位、园区运营单位、落户企业、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应当签订设备安装调试多方安全监管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
三、5.0产业新空间建设工程如进行二次装修工程,其消防验收(备案)与主体工程可同时申报、同时验收,但二次装修工程不得影响主体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且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应与二次装修工程设计单位应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主体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5.0产业新空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导,结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实行城建档案资料承诺容缺,牵头相关部门实行联合验收试点工作。
五、在取得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条件核实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时可对5.0产业新空间建设工程采取城建档案资料承诺容缺方式进行单体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加快落户企业进驻开展。
专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