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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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科函高字〔2021〕3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认定,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批复同意,彭氏(惠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3198家企业被认定为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1-4),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


  附 件:1.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广东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3.广东省2020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4.广东省2020年补充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5.各地市领取高新技术企业纸质证书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