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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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四会市商务主管部门,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园区管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5〕16号)要求,为做好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项目申报

  2025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对主平台予以融资奖励、对主平台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1个方向。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抓紧开展政策宣传发动,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单位对照《肇庆市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详见附件1)做好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园区范围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的开发区名单和范围执行。

  二、加强项目审查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将审查意见以正式行文方式按照主平台、园区类型分别报送至市相关部门。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的入库项目须提供纸质申报资料,并通过“数字工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科技、商务部门负责的入库项目采取线下申报。申报入库截止时间2025年7月7日。

  (二)申报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按主平台、园区类型分别汇总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0份,附光盘或U盘),连同推荐文件、审查意见以及项目汇总表、绩效目标申报表于7月7日前分别报送至市相关部门。

  1.我市主平台(肇庆四会经济开发区、肇庆四会产业园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肇庆东进产业园区四会片区)予以融资奖励、标准厂房建设予以奖励2个方向,6个省产业园区(肇庆四会产业园区、肇庆广宁产业园区、肇庆德庆产业园区、肇庆封开产业园区、肇庆怀集产业园区、东进产业园区四会片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的项目,由所在地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

  2.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端州片区)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的项目,由肇庆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

  3.肇庆四会经济开发区支持产业承接地区产业项目建设投产方向的项目,由四会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园区管理机构报送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及省有关要求择优遴选项目予以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二)省、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省、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附件:1. 肇庆市2025-2026年省级促进产业有序转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细则

              2. 各园区和县级部门工作联系人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肇庆市商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驰 2262982;市科技局蔡辉 2899816;市商务局莫丽敏 282983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