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顺利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度清洁生产企业认定项目工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肇庆市清洁生产企业认定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根据省工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5〕8号)工作要求,组织肇庆市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2025年承接单位要完成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25家以上。

  2、协助我局受理、审核、汇总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指导申请企业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gdqjsc.com)上传有关资料。

  3、组织专家组(3名以上,含3名)对申请验收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督促通过验收的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出具验收意见。跟进指导未通过验收的企业按照专家组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按程序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4、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将通过验收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和年度清洁生产绩效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局。为审核通过的清洁生产企业企业制作及核发认定证书。

  5、组织开展2场规模为60人以上清洁生产等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6、负责支付服务期限内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涉及费用,包括专家费、税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等,不得向被评估验收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有关费用转嫁企业承担。

  7、第三方服务机构中标后,在组织审核验收期间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谋取私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一经发现,我局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取消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资格。

  三、参加遴选单位条件

  (一)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证照齐全、守法经营、内部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健全。

  (三)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健全的管理服务机制,具有必要的技术力量、业务水准、服务质量。

  (四)社会信用度较高、诚实守信、信誉良好,具有行业代表性,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备业务事项要求的专业条件,有熟悉国家和省清洁生产等相关政策、了解评价指标体系的工作团队;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具备2年以上(含2年)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相关工作经验。

  (六)近5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时需提供承诺书。

  四、经费预算

  工作经费预算报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税、含本次遴选工作专家评审费用)。

  五、承接单位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六、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机构概况。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提供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相似业务、承接地级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相关业务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根据项目内容要求,编制承接肇庆市清洁生产企业认定工作方案。

  (四)清洁生产技术团队资料。包括团体人员职称、分工等。

  (五)服务费用。2025年报价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税、含本次遴选工作专家评审费用)。报名单位申报时需提交年度费用开支预算,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资料费、设备设施添置使用费、专家费、外协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费用、保险和税金,具体类别和数额由报名单位在工作方案中列出。

  (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和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七)申报承诺书。

  (八)另附页说明出具本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七、申报材料印制要求

(一)上述所提及文件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不可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一式6份。

(二)册子首页、尾页各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涉及承诺内容的页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同时提供册子的WORD格式的电子版(光盘刻录)。

(四)册子及光盘使用纸质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五)在材料密封包装外,另附页说明出具本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5日17时,只接受现场报名。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报送咨询电话:0758-2723978(行政审批科),业务事项咨询电话:0758-2208826(工业节能科)。地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第六幢306室。


附件:1.2025年度清洁生产企业认定项目工作服务机构申报书(模板)

    2.申报承诺书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2  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