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数字化牵引单位,中国电信肇庆分公司、中国移动肇庆分公司、中国联通肇庆市分公司,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函〔2025〕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4个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销售、采购供应、仓储物流、经营管理、工业安全等关键环节的单个或多个应用场景,使用“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由数字化牵引单位牵头的“1+1+N”产业生态联合体实施交付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肇庆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属于肇庆市新能源汽车(含新型储能)、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绿色建材4个细分行业的中小型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应为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可登录工信部统一认证网站,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三)申报单位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四)申报单位在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前须完成改造前咨询诊断工作。改造完成后,申报单位数字化水平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确定)。
(五)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多个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后续项目评审时将合并评审,一次性合并核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费用。
(六)申报项目的合同应为被改造企业与数字化牵引单位或“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签订的双方或多方改造合同(改造合同需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合同中须有一方为数字化牵引单位,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应在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范围内(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及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以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的为准)。产品价格应符合市场合理性,坚决防止虚高价格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申报项目实施时间须在2023年10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项目投入核算的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付款凭证日期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限内。
(八)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内,对应申报主体只能有一个,不允许联合申报,同时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九)申报项目数字化改造成效明显,须从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方面提出不少于3项可量化、可考核的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须已完工,并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报价单、验收单、发票、付款凭证、数字化水平等级证明、企业现场和数字化设备照片、数字化系统运行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支持方式与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我市试点细分行业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投入费用(不含税)30%给予事后补助。为打造一批模式创新、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鼓励中小企业“看样学样”,设立标杆项目奖补和普惠项目奖补两个档次。结合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综合水平、行业示范性等情况,原则上每个行业遴选不少于2个标杆项目,每个标杆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80万元;每个普惠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标杆项目奖补,预计2025年底前对申报入库且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评选,择优选取一定的标杆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差额补足。
核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投入费用主要包括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和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防火墙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工业控制、信息安全设备支出,不含定制开发与实施所投入的人工成本、服务费等事项,不含税;按照合同、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三单最小核定项目投入费用。且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须为已入选产品和服务库的在库产品,非在库产品原则上不纳入专项资金的覆盖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交《2025年第一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申报书需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A4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包括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刻录光盘一份、加盖骑缝章的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
注意:项目名称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数字化改造项目”,如“XX公司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申请表、申报项目投资清单、项目合同盖章扫描件、项目开票记录、项目付款凭证、改造项目内部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改造前企业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扫描件、项目改造方案、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截图、改造项目应用的软件系统运行界面截图、“绩效指标”佐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佐证材料等。
五、工作流程
(一)意向摸查
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会同数字化牵引单位,调度本级电信运营商协助,全面摸查本辖区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意向。
(二)咨询诊断
数字化牵引单位或电信运营商组织为有改造意向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出具诊断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咨询诊断服务单位应组建具备数字化转型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诊断经验的服务团队,根据工信部发布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最新版等文件要求,对拟改造企业重点业务环节进行现场诊断(不少于2人),确定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提出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生产经营痛点及短板等。诊断结果须得到拟改造企业核实确认。
(三)实施改造
拟改造企业根据诊断报告,与数字化牵引单位或“1+1+N”产业生态联合体签订双方或多方改造合同(模板详见附件4,本通知发布日后签署的改造合同可参照模板内容要点拟定,本通知发布日前签署的改造合同可签订协议补充相关内容要点,包括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产品清单、价格明细等内容)并实施数字化改造,合同中须有一方为数字化牵引单位,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和服务应在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目录范围内。
(四)完工评测
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后须自行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zxqySy/main)完成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自评测工作,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才可参与奖补资金申报,并提供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截图作为申报材料。
(五)项目申报
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和数字化牵引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单位应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符合要求、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于5月23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正式报送项目推荐函(模板详见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各一份)、推荐项目的项目申报材料。
(六)项目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项目申报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认定以及财务专项审核工作,形成书面结论。按程序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项目入库评审工作(视工作实际组织含书面评审和现场检查),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
(七)资金下达
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定资金项目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核确认,市政府批示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项目计划、细化绩效目标等至各地工信主管部门。
六、其他说明
(一)专项资金按申请顺序用完即止;根据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数量情况,在不超过扶持对象可享受的最高扶持标准内,适当下调扶持比例和金额。
(二)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数字化改造项目奖补,如企业同时开展多个项目改造,多个项目应合并一次性申请。
(三)资金项目如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项目单位需提供佐证材料,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说明,包括与关联方发生产品服务交易的原因、价格公允性等,确保企业投入真实、奖补公平公正。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资金项目申报,省级城市试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五)后续如有依据省、市有关文件通知要求需作调整的事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附件:1.2025年第一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
2.关于推荐2025年第一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函
3.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模板)
4.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合同(模板)
5.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7日
(联系人:尹彦、吴润宗,联系电话:0758-2237401,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6号楼305室,电子邮箱:zqxx@zhaoqing.gov.cn)
附件1:2025年第一批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关于推荐2025年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的函.docx
附件3:肇庆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咨询诊断报告(模板).docx
附件5: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肇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肇庆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函〔202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