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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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肇庆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肇庆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流程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对照《肇庆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附件1),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挖掘一批历史底蕴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

  (一)组织企业申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肇庆老字号”申报书》(附件2),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组织做好材料初审工作。获省商务厅认定为首批“广东老字号”的企业,可提交营业执照、“广东老字号”牌匾照片以及企业征信报告等材料作为申报材料。

  (二)择优审核推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通过社会公示后,于2025年6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正式推荐函、汇总表(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寄送市商务局。

  中央驻肇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可通过其一级集团企业并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商务局推荐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属地文旅、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解读。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企业、群众等有关方面诉求。

  (三)严格把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肇庆老字号申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所推荐的企业名单应征求统战、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把关,对于提交虚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参评下一批肇庆老字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不履行督促、指导、审核责任造成企业申报资料不完整、严重失实失真等影响申报工作的,市商务局将取消该地申报肇庆老字号资格。

  (四)强化服务。肇庆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市商务局及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建议企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    0758-2322885

  市文广旅体局    0758-2781836

  市市场监管局    0758-2738549


  邮寄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江滨西路18号肇庆市商务局416室


  附件:1.肇庆市商务局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肇庆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商务规〔2024〕1号)

  2.“肇庆老字号”申报书

  3.各地“肇庆老字号”推荐名单汇总表

  4.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5.肇庆市商务局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肇庆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肇庆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肇庆市商务局 陈湘静  0758-232288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