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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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我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根据《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2024〕5号,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2025年开展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二)根据《细则》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企业需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并向当地工信部门另行提交相关电子文档)

  1.工信部线上平台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复核)企业需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2.另行提交当地工信部门电子文档

  (1)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情况截图(PDF文档)。“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提交《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自评情况表》(附件6,EXCEL文档)。

  (四)根据有关要求,申报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五)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管理工作,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六)请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8月31日前将《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附件1)、企业提交的相关电子文档统一报市工信局。


  附件:1.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

  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3.上传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佐证材料清单

  4.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4〕5号)

  6.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自评情况表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9日     

  (联系人:彭飞洋、梁晓颖,电话:2231840)

附件1: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2: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

附件3:上传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wps

附件4: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doc

附件5: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6: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自评情况表.xls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