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参与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的公告
各企业:
根据2025年度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市需确定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销售门店)并予以公示。为确保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延续开展,现公开征集参与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门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
2025年度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活动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换购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2025年度内每人限补贴一辆新车。
二、参加活动销售门店的资格条件
(一)销售门店销售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
(二)参加活动的销售门店要做好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三上墙”;要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详见附件1),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市商务局同意。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虚开发票、承诺不实等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请第一批有意愿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门店于2025年2月8日下午17时前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提交以下资料:一是销售门店承诺书(需签字及盖章,详见附件1);二是提供企业信息资料(详见附件2),包括销售门店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第一批销售门店名单公示后,其他有意愿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可继续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市商务局将根据收集到的企业报名材料,对参与活动的企业名单分批进行公示。后续相关政策当中对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有不同要求的,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0758-2322885。
附件:
1.销售门店承诺书(样式)
2.拟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信息汇总表
3.肇庆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肇庆市商务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