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项目带头人落地孵化精细化工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称“申报指南”,汕工信〔2024〕157号),我局现开展2024年汕头市引进项目带头人落地孵化精细化工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财政资金安排,2024年申报资金共安排600万元,支持引进5个项目带头人落地孵化精细化工企业,每个项目根据档次分别给予50,100,200万元补助资金。

  二、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规定,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材料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同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汇总表。

  三、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1份)及盖章的汇总表正式行文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我局将进行评审定档。


  附件: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项目带头人落地孵化精细化工企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申报指南附件.docx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