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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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4〕1096号)要求,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申报单位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应自主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二)强化主管部门服务意识。各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工程中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改革服务方式,提高申报质量,确保上报材料符合通知要求。

       (三)强化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各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可在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查询工程中心命名规范和申报指引)。

       二、工作安排

       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 。请各科技主管部门正式来文书面推荐,网上审核及书面推荐截止时间:9月27日17:00。

       联系电话:平台基地科  陈红华,88426675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2.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