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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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应急规〔2022〕2号)规定,汕头市应急管理局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广东楠洋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广东粤龙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汕头市泰斯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汕头市企业〔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单位。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上述承接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向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于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月8日

  联系人:肖繁,联系电话:0754-88992003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金砂东路151号汕头市应急管理局408室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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