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UPS电池采购公示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UPS电池采购公示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就《2024年茂名市市级“千人5批次”农产品监测项目》专用材料分支科目对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UPS电池进行采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UPS电池采购
二、采购内容:见附件清单
三、报价说明:
(一)本次报价只作为最高限价依据,不是确定供应商。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采购的UPS电池进行报价,并报出确定金额。(二)UPS电池送达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与种业检验检测部6楼液质联用室。(三)报价应包括本采购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货物搬运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等。
四、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一)报价表;(二)营业执照;(三)报价单位的开户信息;(四)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报告整套资料(报告时间在报价7个工作日内);(五)信用承诺函;(六)电工从业资格证明;(七)报价材料需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一份;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注意: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2时。
六、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一路9号东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与种业检验检测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668-2868568
附件:1.采购清单
2.信用承诺函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采购清单
注:以上带“★”项为实质性要求,若投标人对于“★”项响应存在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
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