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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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20+8”产业集群等重点产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等重点市场参加境外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我局计划于2025年7月4日-7月18日开展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5年1-6月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的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18日18:00)尽早提交网络申请,避免临近截止时限集中提交导致填报信息有误退回后无充足时间再次提交。

  二、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前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指南,确保按规定要求和标准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在网上预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民中心B区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能重复享受扶持资金。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行申报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2025年1-6月企业赴境外参展资助事项)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