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资助工作,我局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措施》(深规划资源规〔2023〕3号)、《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扶持操作规程》(深海发规〔202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渔业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 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申报指南(2023深圳渔博会展位及活动扶持方向)》(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本批次申报项目类型包括2023深圳国际渔业博览会展位费、特装费以及主题活动费相关补贴,具体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资助标准、提交材料、办理流程等规定详见《申报指南》。

  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现代渔业扶持计划”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6月17日18:00前截止。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项目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 2024 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渔业类)申报指南(2023深圳渔博会展位及活动扶持方向)

  市海洋发展局

  2024年5月29日

  (联系方式:孙科,王工,0755-83949677,0755-8357319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