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光明区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建设,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请深圳市光明区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根据“2022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于8月1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材料不全者,不予推荐。
二、评审和认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开展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和认定等有关工作,授予通过认定的单位“深圳市科普基地”(被认定为市企业科技传播馆的,同时授予“深圳市企业科技传播馆”称号)或“深圳市科普示范点”称号,有效期为2022年至2027年。
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5日下午6:00;
(二)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6楼;
(三)邮箱地址:kcjkczx@szgm.gov.cn;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0755-88210477。
专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