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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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版权保护和运用,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在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方面的示范作用根据《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示范单位、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和最具价值版权作品进行资助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对被认定为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的,一次性资助30万元;

对被认定为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资助30万元;

对被认定为2020年度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作品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1月24日。

三、申报条件

被认定为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示范单位、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和最具价值版权作品。

四、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版权示范单位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获评2020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证明材料。

(二)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单位信息表》;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获评2020年度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明材料。

(三)2020年度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作品,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

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获评2020年度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作品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直接进行申报;

(二)各区版权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送市版权局。市版权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认定。

六、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佛山市版权局

劳燕贞

83031806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202室

 

                                  

  佛山市版权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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