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关于受理《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的通
各有关环保企业及组织机构:
我局从4月1日起开始受理《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南府〔2017〕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各项扶持和奖励申请。请于4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根据所申请扶持和奖励的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在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
2.平台受理并发送打印通知后,申请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3.送申请材料到所属镇(街道)环境监督管理所和经济促进办初审;
4.5月31日前送申请材料到生态环境分局终审;
5.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各镇(街道)环境监督管理所联系方式:
桂城 81813590 九江 86553185
西樵 86801880 丹灶 85413010
狮山 86681971 大沥 85512768
里水 85683881
另由于该《办法》已过有效期,我局今年仅对按《办法》规定“连续三年给予扶持奖励”的项目(包括第七条第(三)项、第九条第(一)、(二)、(三)项)并且已至少成功申请1次企业开放受理扶持奖励申请,其他项目或企业不再开放受理申请。如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科技产业科咨询(联系电话:86338751)。
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
2.《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扶持奖励申请表
3.第三方环境治理咨询服务满意度评价表
4.《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