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各区经促(科)局、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推进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按照先入库项目后安排资金原则,现就2024年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

1.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完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加强整体规划布局和商业策划,引进企业和知名品牌,规范管理运营,建立优化数据监测体系,鼓励企业纳统,举办产销对接活动,新增查验分拣线等项目资金按不高于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产业园区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如已申报“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项目”的企业,支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创新业态模式与应用,打造自主跨境电商品牌,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加强产品研发和业务系统开发,支付厂租、检测、营销、物流、出口信用保险、参加展会;建设跨境B2B平台、提升跨境B2B平台服务能力;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产生的物流仓储、跨境支付、关务处理、信用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以上项目综合成本资金按不高于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推进海外仓布局建设。

支持3000平方米以上跨境电商海外仓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如已申报“省级稳外贸资金(跨境电商方向)(第一批)项目”的支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智能仓储建设、业务系统开发、仓库租赁等项目资金按不高于50%比例给予补贴。每个海外仓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入库要求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研读对应支持方向的入库指引(见附件1至3),并严格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2.请企业在提交申报材料前先确认材料是否合规、完整和清晰,填写对应支持方向的项目申报书、申请表和费用支持明细表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提交。

3.申报材料要求中的证件、合同、协议、审计报告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核。

4.申报材料需按对应支持项目的入库指引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盖骑缝章。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为文件名)。

材料装订标准

5.外文资料均应有对应的中文翻译,装订附后,企业同时书面承诺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的可视为申报无效。

6.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于无法取得的材料,不得伪造(一经查实将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可对无法取得的原因附上相关说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7.同一企业(单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入库时间及流程

1.通知发布即日起即可申报入库,符合项目入库条件的单位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胶装成册,于封面及侧边加盖单位公章,8月10日前递交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上门递交或快递均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35号303室电子商务科)

2.市商务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负面清单

存在以下情况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项目实施单位正在接受审计或纪检监察部门调查;

(二)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补贴条件包括出口实绩和进口替代等;

(三)支持内容含有人员经费,包括发放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

(四)支持内容含有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

(五)同一支持期内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六)支持内容含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附件:1.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项目(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入库指引

                 2.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构建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项目(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入库指引

                 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示范省建设事项)推进海外仓布局建设项目入库指引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