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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电局: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网址:fsfczj.foshan.gov.cn,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后再把纸质资料递交到我局。

二、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分布式光伏智能化、规模化开发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正在搭建光伏智慧监管平台,拟推出线上办理服务,保障群众办事需求。目前正在采集分布式光伏项目数据。请用户本人在本年度申报中签署用户用能数据使用授权书(附件6)并扫描上传至扶持通系统,该授权书务必由用户本人签名和加盖指模(或加盖公章),不允许代签。若因代签产生纠纷和损失,责任由代签人全部承担。

三、诚信申报。申请奖励或补助资金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规定的范围和申报条件,保证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否则要承担相关违规责任。

四、提交用于接收补贴款项的银行账户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名下账户,不得由他人代收。提交的银行账户必须为正常使用状态且不得为Ⅱ类户、社保卡、信用卡、定期存折、对账折、长期不动户等。若补贴发放前银行账户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局进行更改,以免影响届时接收补贴。

五、请于12月9日至1月20日期间注册登录至“佛山扶持通”进行2021年度分布式光伏奖补申报,逾期进行申报,视作本年度放弃申请奖励和补助。如有疑问请致电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咨询(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五路27号南粮大厦三楼电力能源股,联系电话:86231108)。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2018年建成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进行奖励和补助的通知》(佛府办〔2016〕57号);

          2.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9-2020年)的通知(佛发改新能〔2020〕7号);

          3.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21年)(2018年并网);

          4.佛山市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请表(2021年)(2019年-2020年并网)

          5.材料真实性声明。

          6.用户用能数据使用授权书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