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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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开展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中工信〔2020〕224号)精神,为推动中山五金、家电、灯具、板式家具等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山市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及标准

  (一)事后奖补。对通过验收的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按照购买设备合同和发票金额(不含税)的30%给予事后奖补(其中省级资金奖补20%、市级资金奖补10%)。

  (二)担保费补贴。对项目贷款的担保费按照不高于年化1.5%的担保费率给予补贴(凭借担保费发票直接补贴于企业),用于抵扣企业应付担保费用(具体比例以省相关政策为准,且不超过项目企业实际支付的担保费金额)。

  (三)当年单户企业获省、市两级资金补助总额(不含担保费补贴)不超过1500万元。对于获得奖补的企业,实施智能化升级的设备等在2年内不得转让和搬迁。

  (四)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优先享受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服务券、体验式标杆项目等政策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征信信用良好,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二)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能按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

  (三)项目符合中山市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扶持范围,并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四)配合粤财(中山)进行风险测评及尽职调查。

  三、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入库申请表。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

  (五)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主要设备清单。

  (六)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2018-2020年度财务报表、增值税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八)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企业征信、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

  (九)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十)签订的租赁办公场所合同及租赁发票复印件或权属证明(自有物业)复印件。

  (十一)近六个月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大额采购(五份及以上)、销售合同(五份及以上),水费、电费(缴费通知单或发票)等缴费证明。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四、申报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提交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入库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至所属镇(街)工信主管部门。

  (二)请各镇(街)工信部门认真组织初审,在申请材料中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至中山市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联合会(以下简称“联盟”,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美居产业园8幢2层)。

  (三)经粤财普惠金融(中山)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申报项目进行风险测评和申请银行贷款资格审核,并对贷款提供担保意向后,由联盟通知企业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申报工作全年受理,分批入库和公布结果。

  附件:1.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2.中山市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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