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2021年度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次年在库”奖励资金申领
项目名称:(申诉)2021年度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次年在库”奖励资金申领
申报对象:单位
支持方式:后支持
扶持形式:奖补
主管部门: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系统操作咨询0757-12345,0757-83282211
项目描述:1、2021年新入库企业奖励。对符合佛禅府办〔2022〕4号〔关于印发禅城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入库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三条的服务业企业首年奖励8万元;次年仍在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当年年营业收入达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的再奖励2万元。
2、本办法所称新入库企业,指的是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进入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出现关停、注销、外迁、经济不达标退库等情况,不得申报或享受年度资金扶持;“首次进入”指在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新增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对2021年1月1日前是否曾纳入或退出过“四上企业”库的情形不再追溯;“仍在一套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指的是企业第一年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注销、关停、当年年营业收入未达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的企业除外),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