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
项目名称:2023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
申报对象:单位
支持方式:后支持
扶持形式:立项支持、经费自筹
主管部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申报工作咨询联系,禅城区经科局-林康金 ,南海区科技局-王计斗,顺德区科技局-黄志斌,高明区经科局-杜楚瑶,三水区经科局-但娅婷,市科学技术局,系统技术支持咨询22809224、18219582550,82340845,86315035,22830363,88669696,87736621,83362753,83282211
项目描述:1、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