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全省政策)
  • 广州市
  • 深圳市
  • 珠海市
  • 汕头市
  • 佛山市
  • 韶关市
  • 河源市
  • 梅州市
  • 惠州市
  • 汕尾市
  • 东莞市
  • 中山市
  • 江门市
  • 阳江市
  • 湛江市
  • 茂名市
  • 肇庆市
  • 清远市
  • 潮州市
  • 揭阳市
  • 云浮市
登录
用政策 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

申报时间:2023-04-17至2023-05-04剩余0天

立即申办 

咨询反馈

 收藏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

申报对象:企业

支持方式:后支持

扶持形式:资质认定

主管部门: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联系方式:林先生、张小姐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林先生3507358、张小姐3380991

项目描述:根据《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55号)和《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3〕52号)的要求,现就具体申报要求通知

办理条件

申报单位要求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分为境外参展支持、境内参展支持、线上参展支持。

(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销售平台类保险产品、支持企业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

(三)支持外贸促稳提质。支持企业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发展、支持扩大进口、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

(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保税物流进出口、支持邮件快件进出口、支持网购保税进口、支持市场采购出口。

项目申报要求

(一)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附件2)准备申报资料,通过江惠通(https://jht.jiangmen.gov.cn)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申报材料请按申报指引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申报同时请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电子版请以“企业简称+市资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发送到我局邮箱,邮箱号:wstzglg@126.com。

(二)同一企业(单位)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封面按江惠通填写生成的板式要求即可。

(三)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项目由保险公司组织所承保的企业申报、收集材料并复核确认,参照省的相关文件,填报《一般企业类业务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及《专项资金收款账户信息汇总表》,将项目申请材料报送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办理流程

申报指南

见附件

申报书样本

附件

申办材料
结果公示

政策依据 更多
调查问卷 共 0 题
展开全部 收起 提交 上一题 下一题
标签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