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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策 关于新增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七层次认定标准的通知

申报时间:2018-03-28 00:00:00至2022-03-27 23:55:00剩余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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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新增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七层次认定标准的通知

联系方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工教育和人力资源市场科88230768

项目描述:

从2017年3月28日起,对企业引进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认定为第七层次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该层次人才待遇参照企业人才评定的第七层次人才待遇标准,每月800元,分三年按年逐月发放,合共28800元。


办理条件

申报单位要求

项目申报要求

(一)在政策实施后,对企业培养和引进并经市人社局核实认可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政策实施后,对企业培养或引进并经教育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


办理流程

申报指南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申请办理时,按照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办理方式、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发放程序等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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