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更应依法纳税
近期,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余洋、田小龙、金茜茜3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这3名主播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总计偷税上千万元。他们自认为“天衣无缝”,却在税收大数据的“火眼金睛”下露出马脚,最终受到应有处罚。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之责,被粉丝簇拥、流量环绕的网络主播们更应做好表率,这既是对信任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敬畏。
从公布的案例细节看,这些主播并非“不小心”犯错,而是通过“花式操作”有意为之。比如,余洋通过本人及其亲属身份先后注册6个个体工商户,然后仅就其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开具了发票的390余万元销售收入申报纳税,而对其他大量的未开票收入约3.4亿元不申报,以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805万元。金茜茜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从事直播表演取得收入,通过将网络直播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对收入性质“偷梁换柱”,少缴个人所得税125万元。这些“花式操作”说到底还是因为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纳税意识不强而心存侥幸。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职业主播数量已超1500万人。这个充满活力的市场给了更多普通人展示才华、成就梦想、创造财富的机会。国家也出台系列政策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网络主播们更应珍惜机遇、爱惜羽毛,时刻绷紧依法纳税这根弦。在竞争激烈的直播行业,舍弃诚信终将昙花一现,遵纪守法才可能长红常新。
对失信的纵容就是对诚信的不公。近年来,我国常态化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组织查处了一些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税逃税典型案件,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伴随税收大数据应用不断拓展,税务执法更加统一规范,多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钻空子”的机会越来越少,违法成本越来越高。网络主播们应保持清醒理智,不被一时利益冲昏头脑,真正将依法纳税内化为坚定的自我要求,转化为维护提升自身信誉和品牌的经营法则。
全国纳税信用年度评价结果显示,2024年全国守信纳税人达4127万户,比2023年增加378万户,诚信纳税企业数量稳步增长。这说明企业税收遵从度不断提升,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更强。在这种背景下,偷税的主播一旦被曝光,声誉必将大打折扣。在自作聪明得到的一时之利与好不容易获得的粉丝和流量之间,还是要好好掂量一下。
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人人受益、人人有责,需协同发力共同维护。除了网络主播自身要强化依法纳税意识外,相关直播平台、中介机构、支付平台等也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加强有关涉税信息报送,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应有之力。(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