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汽车“三包”政策明年起实施
7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版“三包”政策)已经2021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自实施之日起,2012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同时废止。
据了解,《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被称为汽车“三包”政策,是对所售汽车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汽车三包”指的是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新版“三包”政策保留了目前正在实施的“三包”政策关于汽车“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的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三包”政策最大的变化在于,在“三包责任”相关条款中增加了关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故障“包修、包换、包退”的相关规定。
其中,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被新版“三包”政策归入汽车主要零部件行列;同时,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在“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千呼万唤始出来。” 7月26日,有汽车行业人士表示。
事实上,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幅提升。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603万辆。与此同时,在过去几年里,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起火事故频发。据“电动汽车用户联盟”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发生了70多起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至少涉及25家车企。
“新版‘三包’政策是在目前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的前提下出台的,也是保障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要举措。”上述汽车行业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