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
政策摘要
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专题将下放审批权限到各地市,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我厅通知要求组织具体项目申报、评审论证、入库储备和排序优选等。各地市要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全要素数据采集与集成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化转型能力。
支持对象
由在广东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单独申报
支持标准
(一)省财政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30%进行奖补,原则上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和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示范标杆支持上限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标杆支持上限每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同一主体每年只能申报一个方向的项目。具体补助额度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入库项目申请情况等因素确定。
(二)项目应提供完整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项目完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项目投入应与专题支持内容相对应,各地市要认真核算项目投入额,避免项目夸大投入额度。
(三)项目应有可量化考核的绩效指标,无可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往年申报时间
8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