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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认定

发布时间 : 2021-01-05 17:10:32 发布单位 : 粤企政策通

  政策摘要

  

  为推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断完善我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加强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育新时代精勤农民,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工作。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广东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范围主要面向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涉农数字化培训机构。申报对象为我省已立项建设的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内具备培训条件的独立法人机构,以及各类涉农数字化培训机构。

  

  申报条件

  

  (一)法人依托。申报主体必须是我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组织机构。

  

  (二)自愿申报。自愿申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愿意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涉农培训工作,并按照要求接受管理,有相关培训业绩者优先。

  

  (三)队伍齐全。申报单位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验,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具有熟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业务的专(兼)职组织管理人员,具备开展培训必备的师资服务团队。产业园相关培训基地需有相关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能承担实训操作、田间指导等工作。数字化培训基地有能从事农业电商营销的指导人员。

  

  (四)具备软硬件条件。产业园相关培训基地应具备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具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的实训基地。数字化培训基地能够提供开展电商营销、农业信息化、互联网应用、农业技术、涉农经营管理等内容培训,具备数字化培训场地、电脑网络教学设施和网络通信条件及基本办公条件;具有实力较强的数字化培训师资和相关项目承接能力。

  

  (五)管理规范。申报单位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六)服务产业。产业园相关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应和当地产业园联结紧密,能充分发挥当地产业园的优势,依托当地产业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数字化培训基地应能有效促进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农业电商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信息化、互联网应用提升。

  

  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填报《广东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申报书》,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相关证照等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随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二)择优推荐。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1个机构给市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机构给省农业农村厅。省直有关单位可直接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申报。

  

  (三)认定管理。我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认定培训基地。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广东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获认定的基地需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兰梦秋,电话:020-37288322;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许华钊,电话:020-37288712;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梁超文,联系电话:020-37288107、13570953344。

  

  往年申报时间

  

  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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