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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

发布时间 : 2021-01-04 15:06:09 发布单位 : 粤企政策通

  政策摘要

  

  为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经商省财政厅、广东银保监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申报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各地申报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支持对象

  

  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省级以上地方猪保种场)及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其中: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省级以上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当前存栏能繁母猪250头以上或存栏生猪2500头以上,下同)的规模猪场,贴息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年出栏500-4999头(当前存栏能繁母猪25-250头或存栏生猪250-2500头,下同)的规模猪场,贴息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资金用途

  

  贴息资金重点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以及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不属于生猪养殖性质的其他项目,不得列入贴息补助范围。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应严格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可按产值比例核定用于生猪养殖的贷款规模。对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

  

  贴息金额

  

  各地申报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省级根据全省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贴息总额和中央、省级财政贴息额度,确定贴息比例和各企业贴息金额。

  

  贴息时间

  

  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应按照贴息截止时间即2020年6月30日计算。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畜牧与饲料处  薛念波

  

  联系电话:020-37288284  邮箱:gdxmc123@163.com

  

  联系人:计划财务处  杨伟光

  

  联系电话:020-3728893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2号办公楼403室)

  

  往年申报时间

  

  7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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