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信贷服务后补助申报
政策摘要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我省“新基建”的投入和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我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围绕我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技术重点企业等方面加大科技信贷服务,支持银行资金共同参与重大科研领域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领域新基建、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产业化,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设立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信贷服务后补助申报项目。
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
补贴方式
事后奖补,资金奖补。
补贴对象
省内法人银行总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不含法人银行)一级分行。
1.银行信贷对象为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省政府统一部署建设的省实验室;已批准建设的广东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基建建设主体;承担由国家立项并在广东建设的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单位;经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广东省高技术重点企业。
2.银行的实际放贷金额按照当年实际到账金额核算,给予不同信贷对象的贷款金额可以累积计算。单位属性为企业法人的机构,其实际放贷金额按照银行放贷金额乘以企业当年R&D 投入比例计算。
3.银行的贷款资金应主要用于贷款对象的科研项目研发、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等。
4.科技信贷服务必须是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业务,日期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补贴标准
资金额度:10~100万元
1.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1 亿元(含)以上的,不超过100万元;
2.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5000 万元(含)以上1 亿元(不含)以下的,不超过50 万元;
3.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2000 万元(含)以上5000 万元(不含)以下的,不超过20 万元;
4.单家银行实际贷款金额2000 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10万元。
本项目由省科技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