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性科技信贷后补助申报项目
政策摘要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结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与省科技厅等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广州银发〔2016〕61 号)相关评估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扩大科技金融的普惠面,助力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设立普惠性科技信贷后补助申报项目。
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0年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工作申报指南的通知》
补贴方式
事后奖补,资金奖补。
补贴对象
省内法人银行总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均不含法人银行)一级分行。
1.本项目所指的普惠性科技信贷贷款业务必须是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内发生,日期以贷款发放日为准。
2.单户授信不超过1000 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3.普惠性科技信贷服务对象必须为科技型企业,具体是指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在广东省内注册或成立时间超过12 个月,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等。
补贴标准
本项目中的“基准额”是指核算各银行机构提供信贷凭证后的基础补偿额度。具体补偿金额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组织开展的科技信贷政策导向年度评估结果作区间内调整,具体补偿金额=基准额×提高系数(该系数适当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长周期的贷款支持的银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