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实施50个、涉企“一件事”主题服务的通知(阳府办函〔2022〕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14号)以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21〕294号)等文件关于加强主题集成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50个涉企“一件事”主题服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是指企业群众为了办成一件事,需要到一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多个事项,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为申请人只需要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性申请多个事项联办,办结后由一个窗口出证,完成“一件事”的审批服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20个涉企“一件事”主题服务的全市覆盖,建立全市统一标准的“一件事”主题服务规范,实行“一份指南、一次申报、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窗受理、一窗出证”,推行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审批新模式。2023年3月底前完成50个涉企“一件事”主题服务(详见附件)全市覆盖。
二、具体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强化主题申办材料的流转互认,开通办件绿色通道,特别是申请表单涉及前置事项的、需企业签章确认的要实行容缺受理。
(一)主题实施
涉企主题以企业开办为前提,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做好主题注册实施,加强与主题涉及事项部门沟通协调,协调好办件材料流转、办理渠道、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反馈等环节,同时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衔接收件。
(二)窗口设置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原则,由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统称“一件事”专窗)工作人员统一收取申请材料。各部门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接收相关办理材料、跟踪相关环节办理进度,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将相关材料及审批结果或证件流转至综合出件窗口。
(三)受理流程
1. 申请方式
窗口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提交申请材料,完成窗口申请。
网络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阳江分厅“一件事主题服务”专栏提交申请材料,完成在线申办。
2. 申请事项受理
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按照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主题服务材料清单收取材料或预审网上申办材料,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核验,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或网上预审通知;不予收件或预审不通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理由。
3. 申请材料流转
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收件后,采取在线录入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或者全程帮办代办等方式,将相关申请材料分送相关审批部门审核;需补齐补正材料时,由各审批部门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转交“一件事”专窗通知申请人补齐补正相关材料。
(四)审批流程
1. 办理审批事项
各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正式受理后在承诺时限(承诺时限自部门正式受理后开始计时,确需启动公示、公证、现场勘查等特殊程序的,特殊程序时间须按法律法规设定,不计入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并在阳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反馈审批意见。审批结果或证件和《材料移交确认表(统一出件)》由各审批部门送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统一出件。
2. 送达
申请人选择到窗口取件的,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应在收齐审批结果或证件起0.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件;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的,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在收齐办理结果或证件起0.5个工作日内交付邮寄。
(五)材料目录
加强部门协作,简化申请材料。严格把握不重不漏原则,不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的范围和种类,对现有申请材料进行梳理和精简,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的证明、审核、批准、核准、盖章等手续和材料,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不作为前置条件,详见《阳江市一件事主题清单(第一批)》。同时,各单位要确保主题材料清单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确保主题材料清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对群众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为了推动全市涉企“一件事”主题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保障措施做好主题宣传推广和引导群众办理。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液晶显示屏等资源张贴“一件事”主题海报、展示主题清单和“一件事”主题办事指南等积极宣传推广涉企“一件事”主题服务。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一件事”专窗并加强专窗人员业务培训,熟悉主题内容,严格按照“一件事”主题办事指南要求收取材料,系统推送、流转办件信息和办件材料。
(三)加强监督指导。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督导考核,重点对主题认领、上网运行、办件数据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实行每月通报;市市场监管局把主题办中的商事登记数量纳入全市商事主体网办数量予以每月通报。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