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应设协调中心,世界三大湾区和长三角做法可借鉴
在近日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成果发布会和双城联动下南沙发展机遇研讨会上,与会多数专家建议,在国家层面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工作层面上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调中心,以此提升统筹协调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的工作效能。
有必要设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战略,是新时代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全面实施以来,取得了诸多可喜成绩,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港珠澳大桥、南沙大桥等一批有助于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的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通车,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一系列粤港澳深度合作发展平台已陆续搭建起来。
与会一些专家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粤港澳大湾区内部要素流动不畅、产业发展同质化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而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涉及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城市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也较大。
专家们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这个珠三角“9+2”城市群已初步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2019年大湾区经济总量超过11万亿元。比对纽约、旧金山、东京三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综合多方因素,设立协调中心很有必要。
粤港澳大湾区蓝皮书中,收录了设立协调中心可行性研究课题组的报告,报告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调中心应该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区域协调机构,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广东省分管的副省长、港澳相关司局长及广东省相关厅级官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会议,制定议事规则,提出会议议程,提供会务保障,沟通中央和地方,协调各方诉求。可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法律、金融、交通、科技、教育、民生等各个专门委员会,使之能够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港澳地区的问题,协调其与粤九市的关系,维护港澳的繁荣稳定。
意义深远
广州大学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改革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涂成林说,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协调中心,首先有利于从国家层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进行总体的规划与协调。国家层面已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大湾区建设中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平台建设等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广东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积极协调配合,共同编制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协调中心一旦设立,能就近协调,协调督促三地政府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更好地保障《规划纲要》的实施。其次,有利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粤港澳三地的社会制度与法律制度不同,分属于不同关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度较大,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设立协调中心,有利于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香港的英美法律体系与中国的大陆法律体系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试点。
广东省政府参事、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南沙)改革创新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温洋说,设立协调中心,会强化“9+2”城市间的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能力,统筹区域功能布局与城乡协调发展,各城市可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进行产业布局与规划发展,从而显著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整体性与均衡性,避免项目的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提高基础设施和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联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协调发展,有利于通过在大湾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两大基本战略。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设立协调中心,可以更有效地打破区域协调创新方面的体制屏障,加快推进大湾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突破,促进区域内各类创新要素在大湾区中的便捷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国际创新资源向大湾区加速集聚,从而形成珠三角“9+2”城市群合力共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良好发展局面。
先例可鉴
那么,设立区域城市群建设协调中心,是通行做法吗?涂成林等专家指出,从世界三大湾区和长三角的情况看,都是成功的先例,值得借鉴。
美国旧金山湾区是最早设立区域协调机构并取得成功的国际知名湾区,早期的旧金山湾区内,各城市产业同质化严重,恶性竞争不断。1945年企业赞助的旧金山湾区委员会(Bay Area Council)成立,极大地缓解了湾区城市之间的产业协调难题。随着旧金山湾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开敞空间不足、交通拥堵、基础设施滞后、房价上升、环境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城市间需要协调的内容和共同应对的难题越来越繁杂,于是在湾区委员会的推动下,又建立了旧金山湾区政府协会。该政府协会是一个由旧金山湾区内9个郡县和101个城市的地方政府自愿联合组成的半官方组织,通过决策投票的方式促使湾区内政府在土地利用、环境治理、交通规划等区域协调问题上采取一致行动。政府协会虽然没有行政权力,但协会成员投票通过的议案具有法律效力,湾区内全体政府成员都必须共同遵守。2003年,为了进一步提升旧金山湾区在区域发展协同与政策协调方面的能力与效率,旧金山湾区政府协会和大都市区交通委员会又共同决定成立了联合政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区域协调机构所制定的发展战略、区域规划、决策议案等进行评估与意见反馈。
东京湾区是世界首个人工规划湾区,日本政府在1950年提出建设大东京都市圈的规划设想后,就设置了首都建设委员会这一区域协调机构,1956年进一步改组为首都圈整备委员会,成了日本首相府直属的政府机构,由建设大臣担任委员长,专门负责东京湾区在交通、环境、产业一体化、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的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另外,首都圈整备委员会下面还设置了都市圈整备局,具体负责东京湾都市圈的规划建设与部门协调工作。
纽约湾区的区域协调机构主要有1903年成立的纽约市发展委员会、1921年成立的跨州合作机构纽约新泽西港务局和纽约住房与区域规划委员会、1967年成立的大都会运输署等,着重从区域规划制定、基础设施统筹建设、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进行跨区域协调与治理。这些协调机构虽然都属于非官方组织,但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专业水平,使得它们在纽约湾区拥有较高的区域协调声望与能力,在促进纽约湾区协调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例如,纽约规划委员会编制的四次纽约湾区区域规划就在纽约湾区发展中就起到关键指导作用。
多位专家指出,在我国的城市群、都市圈规划建设中,长三角能打破行政区划的“空间约束”,促进区域更有效率的合作和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一个重要做法是2018年1月成立了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工作人员由三省一市共同抽调,具体负责长三角的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专题合作、市场统一和机制完善,统筹管理合作基金。2019年5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层面成立了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这构成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两个轮子。近几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2018年和2019年,三省一市政府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三角地区打通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框架协议》《G60科创走廊战略合作协议》《长三角科创板企业金融服务一体化合作协议》《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计划》等一系列合作文件。2019年5月,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正式开通运行,服务事项已达到83项,覆盖区域内18座城市。在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又积极协调建立三省一市的疫情防控机制,实现了三省一市信息互通、互认和共享。
温洋强调,国际三大湾区和我国长三角地区的发展经验证明,设立具有高度权威性与执行力的区域协调机构是保障区域协调发展的必要手段。从东京湾和长三角的经验来看,仅仅依托国家层面的区域协调机构是不够的,还需要设置地方层面或部门层面的协调机构,这种配置模式在区域协调中能够同时兼顾权威性与执行力,从而实现战略层面与工作层面的有机结合。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