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点使用在港澳上市新药和医疗器械
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自由跨境流通迈出跨越性一步。近日,深圳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深圳试点同步使用在港澳上市的国外新药和医疗器械,香港医生可在深圳认定职称,港澳来深办医手续流程精简化,深港两地病历、支付体系互联互通。
《措施》共列11项清单,对准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医疗服务的“堵点”,让深圳人看香港名医、用国外新药,港澳居民在内地就医、病人跨境转运等都更加便捷。
“港药通”名录有望近期公布
去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深圳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放宽国际新药准入”,为深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深度融合提供了指向标,《措施》的出台则为此擘划了“路线图”。
一般而言,国外上市新药在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前,必须先针对内地病人进行临床试验,耗时漫长,许多晚期重症患者难以等到药品上市。
基于这一痛点,《措施》提出,深圳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广东省将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港药通”计划,将部分临床急需、香港已经上市,并有成功临床应用经验,且内地无同类注册产品的药品、医疗器械,直接引进该院使用。
4月14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卢宠茂向记者透露,广东省药监局已审批通过第一批送审的54种药械清单,“港药通”名录有望近期公布。
除了直接引入港澳上市的国外新药械,深圳将探索依托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和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建立国际化临床试验平台,同步为已经获香港批准的新药开展临床试验。
港澳来深办医程序更精简
当前,来内地办医的审批流程和环节较为繁琐。深圳市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负责人反映,在内地开办医院一般需要6—24个月的审批时间。
《深圳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1工作要点》提出,争取国家支持优化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准入。此次出台的《措施》明确指出,要为港澳来深办医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办材料,进一步压缩登记审查时限。
接下来,深圳将大力引进港澳等境外资本、境外名医名院名诊所,在深开办高水平国际化医院或名医诊疗中心,并支持深港口岸经济带罗湖先行区、坪山香港名医诊疗中心的建设发展。据悉,到2022年,深圳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港资、澳资医疗机构。
由于深港两地具有两套截然不同的职称体系,影响的不仅是称谓,还有医生的执业权限、课题申报、职业前景等。
“按照内地要求,像心肺联合移植等四级手术,必须是主任医师才能做,如果香港医生没有这个职称,就做不了。”卢宠茂告诉记者,困扰不仅限于无法做手术,没有内地职称,也会影响香港医生所在的科室申请科研课题资助、申报重大项目等,很不方便。
《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开展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认定试点工作,简化职称评审申报要求,鼓励港澳籍人员参加内地医师资格考试或申请执业资格认定,缩减证明材料。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试点,首批37名香港顾问医生近日已被认定为正高职称(主任医师)。
试点开展国际医院评审认证
中国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能否走向国际,并获得境外认可,关乎国内医疗发展水平。目前,国际主流医院认证体系主要有美国的JCI、澳大利亚的ACHS等,但内地绝大多数医院并没有取得这些认证,港澳医院均采用ACHS认证标准,湾区医疗在管理上存在较多壁垒和差异。
根据《措施》,深圳将加快组织制订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评审认证标准和评价制度,并以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医院为试点,开展国际医院评审认证。
医疗人才的专业资格也需要有国际评审。为帮助内地培训受国际认可的医学人才,《措施》提出,加强与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合作,推进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建设,形成与国际接轨的“5+3+X”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前,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已与深圳市医师协会共同成立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计划在2021年9月招收第一批培训医师。
南方日报记者/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