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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绿色金融被多份文件频繁提及 大湾区金融如何做好“绿”文章?

发布时间 : 2020-09-30 11:46:14 发布单位 : 南方日报

  “经济需要绿色转型,金融则是推动绿色转型的有效工具。”4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绿金委顾问马骏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成立仪式上表示。

  

  金融业在绿色发展之路上承担着重要角色。9月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66条”),提出66条具体措施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其中5条措施共提及绿色金融15次。此前,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在内的文件也多次强调绿色金融。

  

  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为何如此重要?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有何必要?新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为何被寄予厚望?

  

  广东实现多项全国首创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45处提及生态,27处提及绿色,15处提及低碳,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文件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等。

  

  5月14日,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出26条措施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文件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8月6日,广东发布了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80条措施,其中8条措施涉及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湾区绿色金融顺应了当前深化金融体系体制改革大的发展趋势和顶层设计意图。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绿色金融已经逐渐成为金融体系改革的主流化发展趋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任志宏解释。

  

  在任志宏看来,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生态文明改革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绿色金融对于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渗透程度在逐渐加深,决策层面和生态文明环保新规制下,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所影响到的货币政策传导和政策工具使用将影响覆盖到金融领域全部,并向纵深领域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区域,加快推进中国绿色金融体制的发展与时俱进,既是国家所需,也是湾区所能。”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广东绿色金融实现了由弱到强的快速发展,成为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和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亮丽名片。

  

  来自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数据显示,2020年6月末,广东绿色贷款余额达8600亿元。其中,广州市绿色贷款余额约3422亿元,位居全国六省九地绿色金改试验区之首。广东绿色债券累计融资超1000亿元,融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1.54亿吨,约占全国碳交易试点市场的38.70%;累计成交金额30.79亿元,占全国碳交易试点市场的34.71%,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

  

  在绿色金融总量创造多项全国第一之外,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现了多项全国首创:首创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标准,开展全国首单碳排放权抵押融资、全国首单“三绿”资产支持票据。据第三方权威机构发布的评价结果显示,广东绿色金融发展评价得分位居全国各省区市之首。

  

  构建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最近发布的“行动方案66条”提出,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

  

  “十三五”期间,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是我国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五项重点工程之一。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为何如此重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洪睿晨认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是保证我国绿色金融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关键。国内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有利于探索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协同,消除国际投资者在我国进行绿色投资的顾虑,进一步繁荣我国绿色产业。

  

  “各地标准的不统一可能导致一个问题,比如某企业在香港被认定为绿色企业,但在内地却不被承认,从而导致融资成本上升。”马骏表示。

  

  在任志宏看来,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可以有效防止伪绿、假绿、洗绿等产品和业务与真绿抢占制度红利和资源,防止绿色金融领域“劣币驱逐良币”。因此,大湾区绿色金融要走在前面,首先是要在绿色分类标准和规则方面走在前面。

  

  在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方面,广东实现了两项全国首创:首创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标准,目前广东正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和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在大湾区内推广应用,促进碳金融业务创新。

  

  此外,《绿色金融术语》《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绿色金融标准在广州市部分金融机构开展试点。

  

  洪睿晨认为,在大湾区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工作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大湾区发达的市场经济、成熟的资本市场、开放的金融环境给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在此基础上探索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更具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大湾区城市群发展中并存的“两种制度、三个税区、三种法律体系”既是绿色金融标准统一的重大挑战,也是绝佳机遇。

  

  马骏提倡:“粤港澳大湾区可以选择一些有优势的领域,比如以绿色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制定在该领域的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有效掌握行业标准制高点

  

  一系列绿色金融组织有望成立。“行动方案66条”提出成立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

  

  9月4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在广州成立,联盟会员单位包括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和澳门金融管理局。

  

  联盟成员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发展,研究、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体系,提升投资者的责任投资理念和绿色投资能力,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根据马骏分析,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可以整合产业、科技、资本等多方面资源。在马骏看来,绿色金融联盟还可以整合创新资源,“未来将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技术和产品与国内的需求做一个很好的匹配”。

  

  任志宏则认为,绿色金融联盟等组织的成立,可以有效地掌握绿色金融话语权和行业标准制高点,积极深度参与世界绿色金融治理体系和对话体系,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协助金融机构以及绿色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地开展相关绿色金融推广、统计分析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甚至参与一些行业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为金融机构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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