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企业购置设备扩大疫情防控物资产能,最高补助100万元
发布时间 : 2020-02-15 15:48:49
发布单位 : 广州天河区人民政府
广州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提出对疫情期间复工生产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为我区政府应急管理、病毒防护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的软件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疫情期间购置设备扩大疫情防控物资产能,或转产应急防控物资的,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