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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发布时间 : 2020-02-17 15:37:37 发布单位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开工和复工人数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在2020年1月24日后到期的,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延长期间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天内恢复正常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个人和小微企业,鼓励经办银行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纳入对银行发放贷款年度考核中考虑因素。对主动减免入驻在孵创业企业(团队)租金的运营主体为非国有企业(机构)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照租金减免总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得重复申领其他政府部门给予的租金补贴),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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