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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等相关企业不属于延迟复工范围

发布时间 : 2020-02-16 19:24:16 发布单位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各地要严格按照《固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确保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于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1月28日,省政府已印发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文中已明确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用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不属于延迟复工的范围。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通知要求,立即抓好落实,确保相关企事业单位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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