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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发布时间 : 2020-02-16 19:18:29 发布单位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粤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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