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议《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施行:新型工业化推进再添助益
《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作为全国首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专门立法,《条例》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成体系化的地方性法规,将起到更强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条例》的逐渐落实,引起多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各界反响积极。
《条例》有利于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广东省人大代表、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谢泓指出,相比于此前多项政策举措,《条例》的重点正在发生转移。他表示,“此前更多局限于供给侧改革,从生产方发力;而新型工业化与传统制造业的业态有所区别,特别是在全球化及世界经济转型背景下,更应强调与消费需求侧变革结合以高效到达市场。”
为使《条例》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建议,广大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运用《条例》内容,如用好省市各级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政策。大企业也应主动担当作为,与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制造业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创新。
同时,他提出,企业可以利用各级政府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多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多参与工业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工业文化宣传推广,弘扬企业家文化,共同营造有利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环境。
广泛运用媒体力量,讲好广东制造业故事
省政协委员、广东经济科教频道总监俎江涛则观察到,媒体的宣传报道在推动《条例》的落地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出台后,主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不仅为“制造业当家”提供了重要的宣传渠道,更有助于广大企业深入了解《条例》内容,从而更好地利用政策资源,加快政策信息传播,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和帮助,也为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同时,他也强调,媒体在宣传政策时,应注重准确性、权威性和深入性,确保传达的信息真实可靠,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精髓。他还希望媒体能够持续关注制造业的发展动态,及时报道相关新闻和成果,为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制造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制造业发展也对乡村振兴、城乡融合构成支撑。广东省政协委员、民建省委会常委、暨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杨森平认为,《条例》中蕴含的创新驱动原则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通过科技创新应用、产业模式创新、制度与政策创新、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实践,能极大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邓颖昊、农工党湛江市科技支部主委程志军、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孔宪文、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胡博豪等省人大代表也都纷纷表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助于以法治化的方式,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近期,为扩大《条例》影响力,促进其更好落地落实,多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打call”助力。
制造腾飞,法治先行,工业领航,粤造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