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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加快数字化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 2023-10-24 12:16:08 发布单位 :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加快数字化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粤府〔2021〕31号)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2022〕54号),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2023年数字化发展工作要点。

  一、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前瞻布局创新基础设施。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推动广东省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共建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支持南方海洋实验室高水平建设,配合省自然资源厅推动国家海洋综合测试场(珠海)加快落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优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动5G网络实现城乡主要区域全覆盖。支持5G应用创新和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动5G试点示范,打造垂直领域应用场景示范工程。加快光纤网络建设,推进“千兆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市内各相关企业IPv6升级改造工作,持续优化IPv6网络性能,加快部署IPv6单栈,完善IPv6常态化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加快发展融合基础设施。推动全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提升停车资源装备技术水平,最大限度开放停车信息化数据,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统筹各相关建设单位落实《珠海市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推进今年完成新增77处公共停车场1.9万个公共停车位,助力我市创文“里子”工程。推动智慧交通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争取2023年底完成项目招投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跃升工程。

  4.做优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进一步做大电子电路制造(PCB)、高端电子元器件、高端打印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等领域;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当家,深入实施产业“立柱”行动,抢抓产业风口机遇,整合要素资源,迅速引进落地一批投产快、产值大、效益好的龙头项目,快速壮大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能级量级。〔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招商署、各区政府(管委会)〕

  5.做强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抢抓广东打造全国集成电路“第三极”的发展机遇。围绕集成电路设计、封测、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力发力,用好“以投促引”方式,支持基础性、战略性集成电路产业项目的引进、并购、新(扩)建,争取一批优质集成电路项目落户珠海。〔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招商署、市科技创新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6.做大新能源产业集群。瞄准光伏、新型储能等能源电子产业,抢抓产业风口机遇,加速推进爱旭、高景等现有项目投产达产。布局发展智能电网产业,推动光伏等新能源有序并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招商署、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育工程

  7.强化数字人才培育。支持本地高等院校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相关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校在专业设置、师资配备、招生规模等方面向数字人才倾斜。引导高校加大各类数字人才培养力度,搭建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平台,在各专业基础培养环节增设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相关课程,提高实践课程比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联合实验室、实习基地等,贯通式地培养数字人才。支持高校探索数字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对接的长期合作机制,持续培育珠海产业发展所需专业技术人才。加快推进智慧人社项目落地,力争在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招标采购并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数字化转型推进工程

  8.推进新制造生态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基于数字技术开展制造流程、工艺、模式、业态等创新。深入实施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程,推动PCB、家用电器、打印耗材等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加快集群企业提升制造资源共享和产业协同水平,促进集群企业整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在家用电器、打印耗材、生物医药、印刷电路板等行业打造1-2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推动13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数字商贸创新发展工程。

  9.大力发展智慧物流。加快推进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建设,力争年内整体竣工投产。提高全市智慧物流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市仓储条件、自动化水平。加快港珠澳跨境贸易全球中心仓项目建设,推动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粤港澳物流园,打造集物流控制、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专业服务于一体的全球供应链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0.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经济,出台《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直播电商奖励资金)考核奖励方案》,鼓励各区培育引进直播电商产业链企业和带货主播。出台《珠海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和直播电商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各区打造电子商务、直播电商聚集区。落实《珠海市跨境电商提质倍增工作方案》,建设跨境电商集货分拨中心,引导工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1.推动数字贸易发展。推动传统国际贸易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等数字贸易产业,加强数字贸易业务培训,做大数字贸易规模。培育数字贸易平台和主体,深化南方软件园、清华科技园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全面促进数字技术和服务贸易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2.创新发展数字金融构建联动港澳的高水平金融开放体系和跨境金融管理机制,建设珠澳金融人才培训合作中心,争取开展数字货币跨境创新试点。〔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智慧文旅重构工程

  13.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做好重点数字文化企业服务工作。举办好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创客交流活动;推动乐士文化区创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走访调研并跟踪服务好一批重点数字文化企业。推动数字产业集聚。优化完善“智慧文博云”管理服务系统(一期)的智慧监管、活化利用功能。积极推进“智慧文博云”管理服务系统(二期)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加强文物保护、活化利用、展示传播能力。支持云溪谷等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物联网、大数据等一批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打造数字经济热点区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4.强化数字经济治理。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探索构建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产业招商辅助支撑。完善数字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优化,加快集聚创新资源,释放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5.构建珠海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支撑体系。争取上半年建立健全省市经济运行数据汇聚共享机制,将我市经济运行数据汇聚至省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初步实现珠海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支撑各行业经济运行场景应用,实现经济监测分析跨层级跨部门对接联动。争取年底基本完成全市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支撑体系构建,实现业务系统融合更加充分,经济监测分析更加全面,辅助决策更加精准,政策跟踪更加智能。〔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健全经济数据共享报送机制。以“分级分类录入、功能可配置、数据可溯源”为原则,依托省政府建设的数据报送工具,实现多层级、多部门数据报送和查询需求。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区、本部门涉及指标数据的发布、更新和维护工作,通过直接填报、系统对接或在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编目挂接等方式报送数据,确保数据全面准确。〔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公共服务能力优化工程

  17.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持续优化实体经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提升便民利企水平,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线,支持建设“数字香洲”试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香洲区政府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成城市管理统一门户,实现城市管理“一体化”。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完善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在全市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等功能,推进我市网络安全协调指挥系统建设。争取年内资产录入100起;加强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年内开展至少100次监督检查,依托网络安全宣传,年内至少举办4次培训,提高重点单位和企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年内开展不少于4次应用日志审查工作。依托珠海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对我市重点网络平台和IP地址进行动态监测,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省、市、区、乡镇、社区、网格的六级业务联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9.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快推进城市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作。完成事前绩效评估和项目立项等工作,争取年底开展招投标建设,搭建监测预警中心雏形,试点项目和应用场景成熟一个、监测一个、纳管一个。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二期)项目立项工作,围绕“项目”助落地,全面优化升级平台应用。加快实景三维珠海项目建设,构建城市实景三维信息模型,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及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提供空间信息底座。积极推进市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立项,争取到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张图”决策分析,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全面构建智慧城管体系。积极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构建可表达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等全要素综合数据的底图,支撑一网统管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项目建设,争取年内完成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及相关数据基础层搭建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智慧海洋提质工程

  20.打造智慧海洋新引擎。重点督促指导加快推进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冷链仓储加工基地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智慧海洋牧场综合产业项目、洪湾中心渔港冷链仓储加工基地项目等建设再提速。推进深海养殖平台建设。鼓励市属国企结合企业特征和本地自然环境,建造合适的智慧渔业大型养殖船。支持市属国企积极投资和推进大型深远海渔业养殖平台建造,争取5年内建成10个左右深水抗风浪智能养殖平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管委会)〕

  21.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步伐。打造全国最大的海鲈交易平台,发展数字农业、“年鱼经济”、休闲渔业等新业态,并延伸到港澳市场、国际市场。打造海产品交易中心。出台支持海产品交易中心发展政策,吸引国内外捕捞渔船、渔运船和远洋渔船到洪湾渔港交易,吸引大型商贸物流企业进驻,推动洪湾海产品交易中心发展壮大,争取3-5年内实现年交易额达到30亿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十、实施数据要素价值激发工程

  22.营造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环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治理能力成熟度评估(PDMM),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产凭证试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建设。加强可信身份认证等数据保护措施,推动区块链、安全多方计算等新技术应用,构建云网数一体化协同的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功能区)〕

  23.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全面实施覆盖市、区各级各部门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培训机制。加快建设市数据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我市行业龙头企业数据产品和服务入驻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功能区)〕

  24.强化数据基础运营能力。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数字空间在政务领域应用,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频服务的对接,开展授权用数模式应用。拓展在金融、通信、水、电、燃气等领域社会化场景开展创新试点,赋能相关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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