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南沙意见》
以首创性改革举措让市场“有感”
继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南沙再获重磅支持政策。
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意见》)。3月22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南沙意见》,邀请相关国家部委和省市区的负责同志出席并答记者问。
“在试点谋划中,我们着力发挥南沙独特的改革创新优势,将南沙作为相关领域大胆探索、先行突破的功能载体,以期形成一批首创性改革创新经验,为全国层面重点领域改革带来新的局面。”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如是说。
肖渭明认为,出台实施《南沙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南沙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条件较好、要素资源汇聚等优势,持续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率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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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引领:通过首创性改革举措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制度,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肖渭明表示,《南沙意见》坚持改革创新、先立后破,坚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强调放宽市场准入与优化监管紧密结合,通过首创性改革举措,着力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更好发挥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首创性改革举措”是此次新闻发布会上的高频词,其中与“标准”相关的举措尤为瞩目。“标准先行”正是《南沙意见》优化南沙市场环境五大原则之首。
肖渭明介绍,在《南沙意见》15条具体改革举措中,11条为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措施,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谋划重大体制机制改革,从国家层面体系性统筹设计的重点改革任务。比如,围绕加快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提出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技术标准,构建国际领先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设备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并开展国际检测认证服务等,通过建立与国际对接的标准、规制与制度体系,引领塑造先进标准、打造一流市场准入环境。
另外一类是发挥南沙既有领域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改革举措。比如,提出开展无人设备产业化应用、建设大湾区无人体系产业孵化基地、建立深海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机制等,鼓励具有创新和市场前景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支持南沙大胆开展前沿颠覆性科技创新、积极延展市场应用场景。
肖渭明还谈到出台《南沙意见》几个主要考虑: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对接国际规则、拓展市场增量和服务民生。“放宽市场准入改革不仅要让市场‘有感’,也要让更多民生‘有感’。”比如,《南沙意见》探索放宽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互联网销售限制;推动在南沙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及邮轮免签政策等。
通过鼓励大胆开展前沿颠覆性科技创新、积极扩大市场应用场景,《南沙意见》也努力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发展增量空间。“这相当于在南沙举起一面旗帜,能够极大鼓励创新型企业先行先试,有效激发技术、资本、数据、人才等优质要素加快汇聚南沙。”
市场监管:以南沙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为突破口完善监管体系
相较支持其他区域放宽市场准入的文件,《南沙意见》还强调“加强监管体制改革”,提出4条优化监管具体措施。“我们在改革实践中发现,要想做到‘放得开、接得稳’,就要持续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环境激发更多潜力活力。”肖渭明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王任飞透露,《南沙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放开市场准入与完善市场监管的关系,注重加强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协同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我们与市场监管总局一道,提出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协同化市场监管等举措,力求把激发市场活力与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健全创新市场监管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作出探索示范。”
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司副司长王火旺明确,要以南沙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为突破口,健全完善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在优化市场准入监管体系方面,市场监管总局支持南沙选取1—2个特定监管场景,构建“准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并推进无人驾驶等重点行业“白名单”管理。同时,健全跨部门准入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准入监管,营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能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协同市场监管格局。
企业出海:支持广州南沙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
围绕做好高水平“走出去”文章,《南沙意见》提出“打造国际一流的企业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商务部台港澳司二级巡视员左祥华表示,商务部正统筹推进并支持广州南沙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以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引导和帮助“走出去”企业熟悉了解投资目的地(地区)营商环境,更好把握投资机遇,
一是加快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载体。充分利用珠三角世界制造业基地优势、港澳国际化渠道和专业服务优势、广州国际组织集聚优势,搭建政策指导、项目对接、投融资服务等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国内优势产能资源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发展需要深入对接。
二是加快打造“走出去”综合服务产业园。产业园作为线下实体平台,推动相关企业、机构、项目相对集中布局,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港澳专业服务集聚区、国际产融合作区、会议会展交易区、先进装备技术演示交流区、各国重点项目推介区等重点功能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高标准服务。
三是加快完善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支持政策体系。推动投贷联动、自由贸易账户等金融创新政策落地,为装备、技术、标准等“走出去”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同时,加快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系,在政务服务、“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执业资格认可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
海洋科创: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开发总部基地
南海之滨,湾区之心。向海而兴的南沙,有了更重磅支持。“文件在海洋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前瞻性谋划,这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在海洋科创层面进行的拓展延伸。”王任飞说道。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介绍,广东拥有全国最长的大陆海岸线。广州是南海之滨的综合性门户城市,集聚了国家海洋尖端科技力量,在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方面一直发挥着主力军作用。广东将按照《南沙意见》要求,推进海洋科技创新要素加快应用,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
《南沙意见》提出,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开发总部基地,利用南沙已落户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等机构和装置,推动更多创新资源进入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商业体系。
“当前,国际海洋科研已进入到深海大洋、极地的全海域范围,但深海领域探索难度大、领域新,需要跨领域、跨地区集中力量研究。目前,广州集聚了大量涉及深海领域的科研创新资源,具备扎实的基础条件。”朱伟表示,接下来,广东将推动重点研发企业、重点研究机构向南沙集聚,共同开展关键领域技术攻关,重在建立深海领域全球前沿科学研究协同机制,推动海洋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
医药准入:推动细胞移植技术应用转化,打造前沿技术创新极
南沙区区长吴扬表示,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是《南沙意见》重点之一,生物医药产业也是南沙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重点,近年来已在生物医药领域初步形成了一定优势。
政策优势上,近年南沙落地“港澳药械通”、跨境医疗保险直接支付等特色政策,在南沙可看“港”医、用“港”药。产业优势上,南沙已集聚生物医药企业超400家,培育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广东医谷、大湾区精准医学研究院(广州)等平台项目,布局建设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等6所三甲医院。
吴扬表示,为用好用足政策,下一步,南沙将着力畅通医药和医疗器械领域市场准入的有关壁垒,不断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的生态构建能力和要素汇聚能力。探索细胞和基因治疗企业依托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细胞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具体场景,精准对接临床样本与临床资源,推动细胞移植技术应用转化,打造前沿技术创新极。推动简化和放宽相关审批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利用境内人类遗传资源开展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之外的医学研究。探索放宽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互联网销售限制,在可监管的前提下,打通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销售的“最后一公里”。
他还透露,南沙将全力保障产业用地,力争两年内提供约200万平方米标准产业用房,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承载空间。